关于转发《省直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解读》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4-01-12浏览次数:235

   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要求,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省直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。

   为了方便广大教职工了解改革相关内容,现转发学习材料,http://rsc.neu.edu.cn/2023/1229/c3972a241609/page.htm

   省直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关系到学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,请大家认真学习。

Copyright © 2019, 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